发送共享文件的 URL
如果您使用的文件是共享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其他用户发送该文件的 URL 链接。
URL 使用以下格式:
fmp://地址/文件名称
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共享文件的 URL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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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让收件人可以访问的共享文件。
重要事项 确保共享设置为用户提供对该文件的访问权限。选择“文件”菜单 >“共享”,选择您正在使用的网络访问类型,选择“所有用户”或“按权限集指定用户”,然后单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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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文件”菜单 >“发送”>“链接到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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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提示,请选择电子邮件客户端概述,然后单击“确定”。
随即会打开电子邮件。该邮件包含共享文件的链接和某些打开该链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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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邮件上写入收件人地址,在邮件的正文部分键入收件人需要的其他信息,然后发送该邮件。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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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电脑上没有电子邮件客户端,URL 链接会显示在对话框中。要保存该链接,请将其拷贝到剪贴板,然后粘贴到接受文本的应用程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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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收件人使用此链接连接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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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必须安装 FileMaker 客户端软件和支持的电子邮件应用程序(请参阅 FileMaker 平台技术规格)。链接可能在基于 Web 的电子邮件中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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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主机上打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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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端和服务器之间的任何防火墙都必须允许 FileMaker 网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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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必须具有有效的帐户和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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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或设备必须有主机的网络访问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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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使用 IPv6 地址,客户端和主机必须都支持 IPv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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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记录的当前搜索结果快照链接发送给其他用户。请参阅以快照链接格式保存和发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