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列对象

要组合、对齐或分布对象或者更改堆迭顺序:

  1. 在布局模式下,选择对象。
  2. 在“检查器”中,单击“定位定位 选项卡。
  3. 在“排列和对齐”区域中单击适当的按钮。

目的

单击此区域中的按钮

组合或拆分对象

组合

将组合对象视为单个对象。

将对象互相对齐

对齐

或者,从“排列”菜单或快捷菜单中选择。

在对象之间分布间距

间距

或者,从“排列”菜单或快捷菜单中选择。

在堆迭顺序中前后移动对象

排列

位于选项卡控件、 滑动控件、 弹出框或入口上的对象在面板控件、弹出框或入口中保持堆迭顺序。

要旋转对象:

  1. 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

    您无法旋转入口、选项卡控件、滑动控件、 Web 查看器或弹出框;但您可以旋转弹出框按钮。

  2. 选择“排列”菜单 >“旋转”。

注释 

  • 要在不取消组合的情况下处理组中的对象,请选择组,然后选择各个对象。
  • 您可以使用“对象”选项卡来处理对象,例如选择组中的对象或更改对象的堆迭顺序。请参阅使用“对象”选项卡处理对象
  • 可以通过双击文本来编辑作为组合的一部分的文本。
  • 下面说明单击“排列”按钮时对象的移动方式:
  • 之前

    之后

     

    最初的堆迭顺序

    置于最上层:

    对象由于“置于最上层”命令移到堆迭顺序的最上层

    置于底层:

    对象由于“置于底层”命令移到堆迭顺序的底层

    上移一层:

    对象由于“上移一层”命令移到堆迭顺序的上一层

    下移一层:

    对象由于“下移一层”命令移到堆迭顺序的下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