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列对象
要组合、对齐或分布对象或者更改堆迭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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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布局模式下,选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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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查器”中,单击“定位”
选项卡。 -
在“排列和对齐”区域中单击适当的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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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单击此区域中的按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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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或取消分组对象;向分组对象添加对象或从分组对象中删除对象 |
组合 将组合对象视为单个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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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象互相对齐 |
对齐 或者,从“排列”菜单或快捷菜单中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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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象之间分布间距 |
间距 或者,从“排列”菜单或快捷菜单中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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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堆迭顺序中前后移动对象 |
排列 位于选项卡控件、 滑动控件、 弹出框或入口上的对象在面板控件、弹出框或入口中保持堆迭顺序。 |
要旋转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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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
您无法旋转入口、选项卡控件、滑动控件、Web 查看器或弹出框;但您可以旋转弹出框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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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排列”菜单 >“旋转”。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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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不取消组合的情况下处理组中的对象,请选择组,然后选择各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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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将一个分组对象添加到另一个分组对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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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象位于同一分组对象中的面板、入口或弹出框中,则无法从分组对象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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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使用“对象”选项卡来处理对象,例如选择组中的对象或更改对象的堆迭顺序。请参阅使用“对象”选项卡处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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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双击文本来编辑作为组合的一部分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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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说明单击“排列”按钮时对象的移动方式:
之前
之后
置于最上层:
置于底层:
上移一层:
下移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