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新布局对象、部分或背景风格
您可以为对象布局部分或布局背景创建新的自定风格。您可以将自定风格应用于其他布局并将它们导入到其他文件中,这样就可以轻松地使您的数据库具有一致的外观。
要创建新的对象、布局部分或布局背景风格:
1.
布局模式下,选择一个对象,一个部分标签,或单击布局背景中的任意位置进行选择。
请参阅选择对象
注释  要选择布局背景,请确保未选中任何对象或部分。
2.
单击“检查器格式栏按钮(在布局栏中),然后单击“外观”。
3.
星号 (*) 出现在风格名之后且箭头变成红色,这表示显示属性不同于保存在风格中的属性。
4.
对于“样式”,请单击 检查器按钮 并选择“另存为新样式”。
5.
星号消失且箭头变为灰色 同时旋转字符和对象(hankaku 范例),这表示您的修改已经保存在布局级别的当前风格中。
在“检查器”中的主题名后出现一个星号且箭头变为红色,这表示所选风格未保存到当前主题。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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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将新风格保存到当前主题,请单击 检查器按钮,选择“将更改保存到主题”,然后单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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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将新风格保存到新主题,请单击 不保存风格按钮,选择“另存为新主题”,为主题键入名称,然后单击“确定”。
箭头变为灰色 对象由于“置于最上层”命令移到堆栈顺序的最上层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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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为弹出框按钮弹出框分别创建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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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对象,如弹出框和滑动控件,具有可以单独设置格式的组件。例如,您可以为滑动面板、圆点或包含圆点的滑动控件区域单独创建风格。请参阅设置弹出框按钮和弹出框的格式设置面板控件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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