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布局对象、部分或背景风格
您可以更改对象布局部分或布局背景风格的显示属性。之后,您可以保存所做更改以修改为定义的风格或当前主题中的风格。将更改保存到风格时,您可以将风格应用于同一类型的其他对象,而无需重新设置单个对象的格式。
要重新定义对象、布局部分或布局背景的风格:
1.
布局模式下,选择一个对象,一个部分标签,或单击布局背景中的任意位置进行选择。
请参阅选择对象
注释  要选择布局背景,请确保未选中任何对象或部分。
2.
单击“检查器检查器按钮(在布局栏中),然后单击“外观”。
3.
星号 (*) 出现在风格名之后且箭头变为红色,这表示显示属性不同于保存在当前风格中的属性。
4.
对于“样式”,请单击 格式栏按钮 并选择“保存对当前样式的更改”。
星号消失且箭头变为灰色 只旋转字符(zenkaku 范例),这表示您的修改已经保存在布局级别的当前风格中。重新设置指定了此风格的当前布局上的所有对象的格式,以显示新属性。
在“检查器”中的主题名后会出现一个星号且箭头变为红色,这表示所选风格定义不同于保存在当前主题中相同名称的风格。
5.
箭头变为灰色 检查器按钮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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