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在"检查器"中,单击"定位" 选项卡。
3. 在"定位"区域中,对于"工具提示":
目的 | 请执行此操作 |
创建显示静态文本的工具提示 | 键入要显示的文本。 |
创建显示计算结果的工具提示 | 单击 。 在"指定计算方式"对话框中,生成计算公式。 |
4. 按 Enter 键或 Tab 键,或者单击检查器的外部以应用更改。
提示 在布局模式下,选择"查看"菜单 >"显示">"工具提示",以标识带有工具提示的对象。在布局模式下,带有工具提示的对象会显示标记 。
•您可以向组中的多个对象添加工具提示,但不能向组添加工具提示。
•如果对象的工具提示计算返回空字符串,则不会显示工具提示。例如,如果您的工具提示显示相关数据,但缺少关系,则工具提示将为空。如果在计算中发生错误,工具提示会显示带有问号的无效或部分有效结果。
•工具提示的字体、字体大小和显示时间由您的操作系统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