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对象
可以向对象和组合对象指定名称。某些脚本步骤和函数使用这些名称指定要操作的对象。
要命名对象:
2. 单击
布局栏中的“
检查器 ”,然后单击“
定位 ”选项卡。
3. 在“定位”区域的“名称”中键入一个值。
4. 按 Enter 键或 Tab 键,或者单击检查器的外部以应用更改。
注释
•如果需要自动导航到任意类型的对象,请为该对象指定一个名称,然后创建一个使用“转到对象”脚本步骤的脚本。如果布局上的同一字段(例如,不同选项卡面板上的同一字段)有多个副本,请为要导航到的字段副本指定一个对象名称。使用“转到对象”脚本步骤(而非“转到字段”脚本步骤),并按其对象名称而非其字段名称参考想要的字段副本。
•对象名称不区分大小写。
•可以向单个对象或组合对象指定名称,但不能向多个对象指定名称。即使组合单个对象,这些对象仍保留其名称。但要查看或编辑检查器的某个组中单个对象的名称,必须先拆分这些对象。
•在“管理数据库”对话框中为字段指定的名称与对象名称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