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设计和创建解决方案 > 编辑对象、布局部分和布局背景 > 选择和处理布局上的对象 > 指定对象的显示状态
指定对象的显示状态 您可以指定指示对象(及其组件)状态的属性,这为您提供了所执行操作的视觉反馈。例如,您可以设置按钮的格式,以便在单击按钮后以稍暗的颜色显示按钮,也可以设置为在列表视图中以对比色显示当前记录。 要指定对象的显示状态: 1. 在布局模式中,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 请参阅选择对象。 注释 要使活动(当前)记录或交替记录在“列表视图”中以不同填充显示,请选择“正文”部分标签。在以下步骤中正文部分被视为对象。 2. 单击“检查器”(在布局栏中),然后单击“外观”。 对象类型列表(位于“外观”选项卡顶部)显示所选对象的类型。如果您选择不同类型的对象,FileMaker Pro 将显示“所选对象”。 3. 对于具有若干组件的对象(例如,按钮、入口或滑动控件),请从对象类型列表中进行选择。 4. 从对象状态列表(位于对象类型列表下方)中选择状态。 注释 并非所有样式属性对于所有对象类型或其组件都可用。 选择 将对象或布局部分显示为指定的状态 正常或不活动 对象对用户可用,但当前未选定。 焦点 对象已由鼠标单击、Tab 键或脚本激活。 悬停 用户将指针悬停到对象上。 已按住 在可单击的对象上按下鼠标按钮。 主要的 以“表单视图”或“列表视图”查看正文布局部分,或者在入口的行中显示相关记录。设置“主要”状态将填充正文部分或入口中的所有行。 备选的 对象标识“列表视图”或入口中的偶数记录。 活动的 对象标识“列表视图”中的当前记录、入口中的所选行、面板控件中的当前面板或按钮栏中的活动段。 您还可以设置占位符文本的格式。请参阅设置占位符文本格式。 5. 为对象或部分设置显示状态的样式属性。 请参阅创建新布局对象、部分或背景样式、设置对象、布局部分和布局背景的填充、线条样式和边框和向对象添加阴影和内边距。 6. 重复步骤 3-5 以指定对象和部分的其他显示状态。 注释 • 当对象为“焦点”状态时,将忽略条件格式化。 • 您可以拷贝和粘贴对象的所有显示状态的格式属性,或仅拷贝和粘贴对象的所选状态。请参阅拷贝布局对象、部分或背景之间的格式属性。 • 要更改在列表视图中以不同填充显示交替记录还是当前记录,请更改正文部分的“部分定义”对话框中的设置。请参阅更改布局部分。 • 默认情况下,入口行不显示带有更换填充的记录。默认情况下,在使用“经典”主题的布局上,入口行也不显示带有不同填充的当前记录。有关使用入户行中“备选的”和“活动的”对象状态的信息,请参阅设置入口的格式。 • 为入口行的显示状态设置格式时,以下条件适用: • 仅当悬停中的行未处于活动状态,或当前行处于活动状态但未在入口上设置“使用活动行状态”时,才显示悬停状态。请参阅设置入口的格式。 • 仅当当前按下的行未处于活动状态,当前按下的行处于活动状态但未在入口上设置“使用活动行状态”,或 OnObjectEnter 脚本触发器已分配给入口时,才会显示按下状态。请参阅OnObjectEnter。 • 您可以为对象创建自定义样式,其中可以包含显示状态。请参阅创建和使用布局对象、部分和布局背景的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