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文本显示为粗体、斜体、高亮显示或设置其他风格
可以在下面三种情况下设置文本格式:
 •
浏览模式下设置字段中文本的格式
 •
布局模式下设置字段对象的格式
 •
要一次指定多个文本属性:
1.
 
2.
 •
从“格式”菜单或格式栏中选择命令。
如果没有看到格式栏,请单击“格式图形按钮(在布局栏中)。
 •
布局模式下,单击“检查器拷贝按钮(在布局栏中),然后单击“外观”。在文本区域中选择一个选项。
3.
 
选择某种字体大小(选择“自定”以指定介于 1 到 500 的自定字体大小)。
单击“颜色”调板,然后选择一种颜色(选择“其他颜色”可选择某种自定颜色)。
注释
 •
Windows:要查看所有可用字体,请选择“格式”菜单 >“字体”>“配置/更多字体”。在“配置字体菜单”选项卡中,选择左侧的某个字体,然后单击“移动”将该字体添加到“字体”菜单,或双击左侧的字体将其添加到“菜单”列表。确保选中“以印刷字样显示字体”以激活此选项。
 •
要分别设置文本属性,请选择“格式”菜单 >“字体”、“大小”、“样式”、“对齐文本”、“行间距”或“文本颜色”,然后从子菜单选择格式。(可以从“样式”子菜单中选择多种样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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