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变量
变量提供存储数据的临时位置,该位置可从文件中的任何上下文访问。您可以在以下位置定义变量:
变量在定义该变量的文件外不可用,一个用户的变量不可用于其他用户。如果需要让数据可供其他文件或多个用户使用,则使用字段(没有全局存储)取代变量。
定义变量时,您可以通过在变量名称前面添加前缀来指定其作用域。
作用域 |
前缀 |
示例 |
可用性 |
函数 |
无 |
|
仅在定义该变量的函数内 |
本地 |
$ |
|
仅在定义该变量的脚本内(不适用于子脚本);脚本结束时清除 |
全局 |
$$ |
|
定义该变量的文件内的任意位置;文件关闭时清除 |
局部变量和全局变量(甚至是不同脚本中的两个局部变量)可以具有相同的名称,但它们会被视为不同的变量并可以存储不同的值。
您可以在以下位置使用变量:
- 计算
- 脚本
- 文件路径中(请参阅创建文件路径)
- 您在“编辑查找请求”对话框中创建且编辑的查找请求中(请参阅“指定查找请求”和“编辑查找请求”对话框)
- 布局上,作为合并变量(请参阅将合并变量插入到布局中)
变量中的重复项
本地和全局变量可包含一个可选的重复项编号,该编号显示在紧跟在变量名之后的括号 [ ] 内。例如,以下公式会返回 111:
复制
Let ( [
$var[1] = 1;
$var[2] = 10;
$var[3] = 100
];
$var[1] + $var[2] + $var[3] )
以下位置不支持变量中的重复项:
- 函数变量
- 合并变量
- 文件路径
- 查找请求